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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9 13:58:0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2019年安徽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2019年安徽最新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安徽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规定?小编整理了一些安徽公积金的知识。

根据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消息,2018年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将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缴存比例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本规定暂按两年执行。

二、控制缴存基数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合肥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存

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可在5%-12%之间自主选择。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最新的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说明。和以前最大的区别就是,办理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此外,省直公积金不需要办理公积金卡,只需要提供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即可。

本次提取和使用说明中明确,提取额度根据不同类型的提取计算。购买住房的,不高于房款总额??网上备案确认单注明的抵押金额;偿还贷款的,不高于累计已还贷本息额??还贷期间累计支取额;租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

同一套房非首次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未提前还款或结清且未变更还款金额和年限的可不提供还款情况说明,提取金额比照首次提取金额推算。凡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办理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