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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渭南市机动车限行通知

更新时间:2023-06-09 16:49:07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3月1日(星期三)渭南市本地及外地机动车限行尾号为所有号牌,限行时间为08:00-23:30,限行区域为韩城市:金城大街全段、隍庙巷、书院街(高巷、贾巷与书院街什字)。具体规定为:

自9月20日起对金城大街全段、隍庙巷、书院街(高巷、贾巷与书院街什字)限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通行,时间为每天08:0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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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城区黄色道沿下停车罚100元扣3分

本月起,在城区东风大街、朝阳大街等黄色路沿石的路段黑色路面上停车,将不再贴违停通知单,被抓拍后将罚100元并扣3分。据悉,目前已有500余例违反禁止标线交通违法被抓拍取证。

1、半小时内13辆机动车违停

2月22日下午3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沿东风大街与国贸十字一路向西至某商场附近,在黄色路沿石的街道两边,每隔一段距离均设有“严禁临时停车违者抓拍取证”的标牌、标志。据观察,约20分钟内共有6辆小轿车在该路段黄色路沿石以下的黑色路面停留。其中,一辆红色小轿车驾驶员在其他乘客下车后,并未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而是在原地停留了10余分钟,本就不宽敞的非机动车道显得更拥挤。随后,在朝阳大街等路段,也有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

2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跟随临渭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走访时发现,半小时内共有13辆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规定,在黄色路沿石下停放。执勤民警通过车载移动电子警察取证系统,对违法车辆分别采取3次多角度即时抓拍取证。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单黄实线被施划在道路一侧边上时,表示禁止在路边停放车辆,与红灯停一样,属于禁止停车信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违反道路交通标线的规定处罚100元,驾驶证记3分。

2、临渭交警2月已抓拍取证500余例

临渭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许卫介绍,随着渭南机动车数量增加,车辆违停现象严重,影响城区主干道的通行效率。尤其在东风大街商业繁华路段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引发交通事故。

“一些驾驶员为逃避违停交通违法行为,当交警巡逻时会驶离,但交警离开后又回到原地等待。”许卫说,随着去年城区东风大街内标志、标线的进一步完善,从今年2月开始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即主要在商业繁华区黄色道路沿下,机动车临时停放上下人、等人或搬东西等行为,执勤交警不贴违停通知单,直接抓拍取证。如要临时停放、上下人、搬东西,可短时间停在路沿石以上,且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据统计,2月份以来,该中队已抓拍取证该交通违法行为500余例。

同时,结合东风大街商业繁华区等实际,在不压路面盲道的前提下,商场工作人员可在路沿石以上卸载货物,不能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出租车应尽量在临时停车点停靠。若普通市民拍到此行为,是否可被认定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临渭交警大队并未正式实行交通违法“市民随手拍”活动,评定标准以执勤交警巡逻抓拍取证图片为准。

临渭交警表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长、城区机动车停车位较少等多重原因影响,辖区内繁华商业街区易造成交通拥堵。为创造安全、顺畅的行车环境,号召广大市民绿色安全出行,驾驶员应树立正确的行车理念,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