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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关于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6-08 11:05:41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关于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通知一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当前,仍然存在少数干部迟到早退、不在岗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现就进一步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局机关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下发的《青山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考勤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缺岗、串岗。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游戏、视频、听歌、炒股等活动。干部有事必须按照程序请假。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局领导将带队定期、不定期抽查各单位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累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如检查中仍发现有不遵守考勤制度的干部,将在全局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青山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20xx年6月16日

关于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通知二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驻府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委、市政府和府谷县委关于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落实领导干部请假和值班制度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肃行政纪律,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对象及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包括具有行政职能的驻府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工业、农业园区管委会、办事处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无论在工作日、双休日或节假日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或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均需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程序

严格执行中共府谷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府办字〔2012〕1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外出、会议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请假程序:

(一)外出请假

1、不论因公因私或时限长短,各镇人民政府镇长、农业园区管委会和办事处主任外出时须直接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包括具有行政职能的驻府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应先征得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应先征得所在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2、各级各部门副职以及下属单位、内设或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外出不超过3天的,向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超过3天的,应先向本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再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请假。

3、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外出的,应先向本部门或单位分管领导请假,再向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4、请假人在请假外出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及时通过电话向准假领导说明情况。

5、请假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并告知准假领导;因公外出的,返回后应主动将外出情况向准假领导汇报。

(二)会议请假

1、参加市级和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和市级以上部门)会议时,如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县政府参会领导请假,并落实代会人员,经批准后,报县政府办审查备案,以便向上级报告。

2、参加县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参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缺席,如因事或因病确需请假,必须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派副职参加会议,书面报县政府办备案。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其他各类会议,如不能到会,必须由本人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会议的县政府领导请假,并落实代会人员,经批准后,报县政府办备案。

3、代会人员在会后必须及时向请假人传达会议精神,确保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

1、各镇(园区、办事处),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驻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实行双休日、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镇(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各驻府单位主要领导为值班带班工作总负责人。各镇(园区、办事处)领导在驻地带班,部门、直属机构、驻府单位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

2、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镇(园区、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如需外出,要提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及时办理请假报批手续,并在安排好外出期间工作后方可外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请假外出,确保指挥协调不断档。

3、县政府领导双休日、节假日带班安排由县政府办公室拟出方案,经主要领导审定后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由带班领导提前协调其他领导代为值班,并告知县政府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科室、项目和重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无论在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还是请假外出期间,都必须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无故中断联系。

(二)对外出不执行请假制度,或无故托人顶会、不参加会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请假制度的各类文件、表单等具体工作流程和事项,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设计并严格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