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七一表彰通知精选三篇

更新时间:2023-06-10 20:04:27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以纪念建党96周年为契机,发布表彰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宗旨、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向党的生日献礼。下文是高考知识网小编整理2017年七一表彰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2017年七一表彰通知一

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6周年,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近两年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比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院党支部中评选,评选表彰名额(见表彰名额分配表)。

2、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正式党员中评选。教工党员评选表彰名额为教工正式党员数的8%;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名额为每支部1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包括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教工党员。表彰名额为教工党务工作者人数的8%。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

2、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实绩突出,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教风、学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自觉践行*,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3、学生党员在成才成长各个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刻苦钻研科学知识,带头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发挥学生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表率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同学共同树立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3、具有2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本系中心任务开展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精神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特别是在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教学、科研、实践、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4、党建基础性工作扎实,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坚持“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特色突出。

三、评选推荐程序

1、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工作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院党委对自荐和推荐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全体党员推荐评选;在党支部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对照评选条件做好评审工作。

推荐评选程序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向党员群众公示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学院党委审定。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遴选,提出学院党委表彰名单。

3、推荐校级先进。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名单,择优推荐为校级先进

4、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校、院两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5、表彰。学院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于七一前夕由学院党委表彰。学院将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主要事迹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系(部门)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先进活动成为推动学院基层党建和中心工作的有力措施。在评选中,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在推荐过程中,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优秀个人推选出来,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特别要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实践、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优秀党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中“基本情况”栏内,应主要填写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及以来有无重大责任事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的“主要事迹”内容要凝炼、写实、准确,能够充分说明推荐人的主要事迹。

4、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包含推荐对象的自然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总结的事迹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事例具体。

5、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份(均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请于5月25日前报学院党委,电子版发xxx。

2017年七一表彰通知二

各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县直工委决定,在“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及分配原则

1、先进基层党组织35个,优秀共产党员10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5人(含推荐县委表彰名额)。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由县直工委分配给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支部,请各机关党委、总支再将名额分配给所属支部。原则上直属支部党员人数在8-15名的每两年安排一名表彰名额,党员人数在7名以下的每三年安排一名表彰名额。

2、拟表彰优秀党建品牌机及学习型党组织若干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要求。

2、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成效明显。

3、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紧扣科学发展主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推进“四个岳西”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活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有较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党员群众广泛拥护。

6、党建考核中位次靠前。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牢固树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事迹突出,在全县有一定影响或在本行业、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5、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作为,从“星级党员”创评中被评为四星级以上党员中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从事党务工作时间连续在3年以上。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

3、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理论,熟悉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在支部工作中起到带头人作用,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业绩突出。

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和满意度。

(四)优秀党建品牌

结合实际,开展的党建品牌活动具有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五项条件之一,且活动开展情况在市级以上媒体上有刊登报道。

(五)学习型党组织

1、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目标和年度创建计划。

2、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党员有学习计划。

3、党组织学习有活动记录、党员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

4、坚持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交流会。

5、建立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每年不少于12次,每季进行阶段总结和部署。

6、党组织负责人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7、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优秀党建品牌和学习型党组织由各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县直工委考核评比。

(二)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由工委会议提出初步名单(对于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支部不列入提名评选范围),在征得“一票否决”意见后进行确定。确定后的名单由工委通知受表彰对象填报相关表格材料。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组织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经县直工委审核后确定。

(三)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评选程序如下:

1、支部(总支、机关党委)初评。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在述诺、自评基础上,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兑现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评选“星级党员”,对被评为“五星级党员”的,向工委推荐,作为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对象,评选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3天后,上报工委。

2、县直工委表彰。根据各总支(机关党委)、支部上报的推荐对象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经县直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征求“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后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在“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3、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具体实在、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事例客观真实。审批表和材料各一份,必须于6月17日前报县直工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工委邮箱:yxxzgw@163.com

中共岳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xx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