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住房公积金 > 正文

枣庄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6-06 21:17:04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枣庄的小伙伴都不知道枣庄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枣庄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枣庄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枣庄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枣庄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年报公布的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枣庄中心出台了2018年度“控高保低”缴存标准。

2018年度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月工资基数调整为14588元/月,比上年增加1140元/月;最低月工资基数调整:市中区、滕州市为1730元/月,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550元/月,分别比上年增加90元/月、80元/月。

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调整为3501.12元/月,比上年增加273.12元/月;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调整:市中区、滕州市为173元/月;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55元/月,分别比上年增加9元/月、8元/月。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市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重新核定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缴存

比例和月缴存额,及时办理基数变更手续,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枣庄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枣庄公积金相关文章推荐

2018年枣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及贷款最大额度说明

2018枣庄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2018年枣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2018年山东枣庄公积金贷款买房最高额度

山东枣庄滕州试点住房公积金新政2018最新消息

枣庄卓公积金查询

现行枣庄市公积金贷款仍需连续缴一年